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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2015)由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并將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
一句話點評
新國標對童裝的安全性能進行了全面規范,將有助于引導生產企業提高童裝的安全與質量,保護嬰幼兒及兒童健康安全。
服裝的污染主要有兩個來源
在種植過程中,為促進植物生長、控制病蟲害,往往會大量使用殺蟲劑、化肥、除草劑等,這些有毒有害物質如果殘留在服裝上,會引起皮膚過敏、呼吸道疾病或其他中毒反應。
化學物質污染
生產過程中使用各種染色劑和助劑、增白熒光劑、塑化劑等化學物質,這些物質殘留在紡織品上,容易通過毛孔潛入、氣體揮發等方式進入人體內,干擾內分泌系統、傷害生殖和免疫系統,損害心、肺、肝臟等器官。
安全要求全面升級
鑒于嬰幼兒和兒童群體的特殊性,該標準在原有紡織安全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各項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級。
化學安全
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
機械安全
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
紡織附件
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
依據年齡分為兩類
年齡<36個月:嬰幼兒紡織產品。
3歲~14歲:兒童紡織產品。
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標準還將童裝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A類最佳,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標準同時要求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嬰幼兒用品”。
兩年實施過渡期
作為一項重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對整個嬰幼兒和兒童紡織服裝市場產生重大影響,為了保證市場的平穩過渡,標準設置了兩年的實施過渡期。
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實施過渡期。在過渡期內,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檢測機構按照企業所執行的標準進行檢測。2018年6月1日起,市場上所有相關產品都必須符合本標準要求。
閱讀延伸
近日,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其官網上通報了2015年上海市兒童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曝光了7批次不合格產品。
本次共抽查產品62批次,依據GB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29862-2013《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702-2008《兒童上衣拉帶安全規格》、GB/T22705-2008《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FZ/T81014-2008《嬰幼兒服裝》、FZ/T73025-2013《嬰幼兒針織服飾》、FZ/T81003-2003《兒童服裝、學生服》、FZ/T81004-2012《連衣裙、裙套》、FZ/T81006-2007《牛仔服裝》、FZ/T81007-2012《單夾服裝》和FZ/T73045-2013《針織兒童服裝》等相關標準要求,對產品的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纖維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縫紉強力、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可萃取重金屬含量、產品使用說明。
本次抽查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項目有:pH值、甲醛含量、纖維含量、耐水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以及使用說明。新國標發布 讓不安全童裝遠離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