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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福州8月10日消息 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近年來,消費者越來越關注綠色環保以及對人體和環境無害的產品,尤其對嬰幼兒和兒童使用的產品,安全健康問題至關重要。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給出了兩年的實施過渡期(2016.6.1-2018.5.31)。在過渡期內,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場上所有相關產品都必須符合本標準要求。
該標準是在GB18401-2003《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的基礎上,專門針對嬰童類紡織服裝產品的安全環保等重要項目制定的技術規范和強制性要求,其在技術內容方面主要有三方面新的變化:一是化學安全項目,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二是機械安全方面,對童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并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三是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
紡織服裝業是福建省的傳統重點產業之一,年產值超過3000億元,居全國第5位。嬰童紡織品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進入實施過渡期,對福建省紡織服裝行業的轉型升級以及嬰幼兒和兒童紡織產品質量提升、保護嬰幼兒和兒童安全、出口紡織服裝產品技術要求與國際接軌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為此,福建檢驗檢疫局建議福建相關企業針對該項重要標準,積極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