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球山羊絨質量標準
如果要建立全球羊絨質量標準,山羊絨的定義應明確規定山羊絨出自絨山羊;并應在充分考慮國際上所有產絨國所具有絨山羊纖維資源的固有品質參數的基礎上規定最大平均纖維直徑和直徑變異系數;直徑大于30μm的纖維的重量百分比亦應規定,因為許多山羊絨服裝穿著時會直接接觸皮膚,含粗率關乎穿著舒適度,研究表明紡織服裝紗線中所含直徑大于30μm的纖維超過一定數量時,貼身穿著會有刺癢感。 2、山羊絨纖維的標識規范 目前國際上不同國家對山羊絨制品纖維含量標識的規定也有差異,如表2所示。 表2各國山羊絨紡織品纖維標識規范
注: ①關于100%山羊絨:因為目前在中國,所謂形態變異山羊絨和確實的綿羊毛在檢測報告中均被報告為羊毛,使人們誤認為100%山羊絨產品在中國允許含有5%的羊毛;同時也給有意摻假者造成可乘之機。 ②上表中美國、歐洲和日本對羊絨產品含量標注的規定來自于相關國家的法規或標準,但在出口中,許多買家的要求要嚴格得多。 如果建立全球羊絨質量標準,那么就要對山羊絨紡織品纖維成份標識作統一的規定。通常,一個產品纖維含量標注值與檢測報告上顯示的檢測結果之間的差異不超過纖維含量規定的允差,我們就會認為這個產品的纖維含量符合要求。從各國規定的纖維含量允差值來看,這個標注值顯然不是產品纖維含量的真值,而是其設計值(即技術含量),因為對大多數用化學溶解法測定纖維含量的試驗方法來說,其測量的不確定度(纖維含量的95%置信區間)不會有3%那么大。而由于測量不確定度的存在,任何一個檢測結果都不能被認為是產品纖維含量的真值,尤其對羊絨和其它動物纖維混紡的產品而言,檢測結果的置信區間會依混紡比和檢測樣本量的大小而有較大的不同(見IWTO58-00)。真值的估計一定要考慮測量不確定度。由此看來,對羊絨混紡產品纖維含量允差的規定應充分考慮檢測結果的置信區間和真值與設計值之間的允許差異。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如何3%的允差對羊絨羊毛混紡比50/50的產品來說是太嚴格了,因為檢測置信區間都大于3%。 3、羊絨測試方法 3.1 纖維含量 目前國際上已形成標準化的檢測方法還只是顯微鏡法。其它的客觀測試方法,如DNA分析法等或有局限性或研究尚不充分而未標準化。 顯微鏡法分為電子掃描電鏡法(SEM)和光學顯微鏡法(LM),這兩種方法的實質都是主觀判定纖維類屬。顯微鏡只是放大纖維的手段,使檢測人員能夠清晰地分辨纖維表面的鱗片特征,但檢測結果的準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