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下半年對CEPA項下部分貨物實施零關稅的通知
稅委會[2009]5號 海關總署: 自2009年7月1日起,分別對原產于中國香港、澳門,并已經完成原產地標準核準的28項香港商品、475項澳門商品實施零關稅。具體清單分別見附件1、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經完成原產地標準核準商品稅目稅率表 2.內地與澳門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經完成原產地標準核準商品稅目稅率表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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